从其发出的声量看,同人创作似乎在中华大地已蔚为大观;而从其展现的市场规模,甚至更刻薄点,从爆款作品的影响力看,国内同人的路正越走越窄
从其发出的声量看,同人创作似乎在中华大地已蔚为大观;而从其展现的市场规模,甚至更刻薄点,从爆款作品的影响力看,国内同人的路正越走越窄。
“227事件”余威犹在,总算让更多人知道了ao3是干啥的,虽然不能用。而同人创作者们刚喊出“保卫老福特(网易旗下同人创作平台LOFTER昵称)”的口号,很快又因LOFTER的“霸王条款”不满经典文学著作推荐,决心以断更、出走的方式,让平台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创作者的不满,源于LOFTER用户协议中作品授权的相关内容:作者在LOFTER社区公开发布最伟大作品、传播作品的行为,即表示作者同意将作品及相关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网易公司及网易旗下平台使用。
同人圈怒斥屠龙勇士变恶龙。昔日因微博相关条款对同人创作挤压,大批创作者“移民”LOFTER。如今眼看着穿新鞋走老路,同人圈又将去哪里建立“政府”?
而在硬糖君看来,热闹又时髦的同人创作,可真是个鸡肋生意。硬糖君未做确凿考证,但依自己互联网活化石的生活经历,国内最早的同人创作社区应该是创办于1998年的桑桑学院。
1998年,在中文网络创作谱系里,仅比1997年的榕树下晚一年,比创办于2002年的起点中文网还要早三年。可以说是和原创网文创作同时起步的同人圈,今天又混成怎样了呢?
令创作者愤怒的不只是“霸王条款”,还有4月底LOFTER上线的新功能“抢先看”,一项内容付费功能。
“抢先看”和视频网站的超前点播类似,粉丝可以付费抢先看创作者发布的内容。收益由创作者与平台分成,且不允许作者插入外链。
内容付费在今天已算天经地义。且不说视频、网文圈,就是以前免费的平台如知乎,也在大搞特搞。反对声通常来自受众群体最伟大作品,毕竟创作者是获益的。
有创作者担心,“抢先看”意味着同人商业化。而有深海先生、天一等先例,同人一旦与商业挂钩,不管是非法出版还是传播,法律风险陡增,是“太太们冒着风险为平台赚钱”。
另一方面,同人圈独特的理想主义,为爱发电的创作宗旨,也让赚钱这件事似乎玷污了“爱”的纯洁性。
2012年3月上线的LOFTER,原本被网易定义为一款轻博客产品,以生活方式为主,主打分享生活、展示自我,和同人创作社区扯不上半点关系。
2015年左右,开始有创作者注意到LOFTER。他们将发布在其他平台的内容重新在LOFTER上发布,以此作为存档。当年,LOFTER之于微博,有点像今天的石墨文档之于LOFTER。
2017年9月15日,微博大V们纷纷发帖,怒斥新版本用户协议涉嫌霸王条款。其中规定经典文学著作推荐,“用户均要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微博平台作为该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同时这些内容只能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独家展示 ”、“用户需同意并无偿授权微博平台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维权”。
《三联生活周刊》主笔王小峰发文表态“平台只提供发表内容的功能,居然可以占有版权,并且无条件经典文学著作推荐,太无耻了吧”。大V是不可能离开微博的,但在这次风波中,不少中小创作者选择转战“另一片净土”。
LOFTER便是被选中的幸运儿。据当时参与“搬家”讨论的创作者Kuma回忆,离开微博后可选择的平台并不多。由于同人创作的特殊性,不开车(创作)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平台有极高的创作自由度及包容性,最好还能够满足创作者们的圈地自萌。
注册简单、页面干净的LOFTER,几乎是第一时间被提出并通过的。很快,创作者们广而告之、集体搬家。
迎来了一大批创作者的LOFTER,逐渐从过去的生活方式轻博客变身为二次元同人创作社区。随着入驻的创作者越来越多,LOFTER在二次元群体中崛起。
男频作者大战阅文,同人作者兵谏网易,互看不顺眼的两大阵营如今倒好似站在一个战壕,对“万恶的资本家”发出怒吼。网络文学的多事之春,也让更多平台“春心萌动”。
有博主在微博发文,称“想告诉大家一个正常的网络作品发布平台应该是什么样”,并推荐了创作平台“冲呀”。但在Kuma看来,这些“发lo难财”的平台虽然会因创作者的激愤短暂迎来一波流量,但很难长期发展。
目前作为LOFTER替代品被提出的平台包括:长佩文学、爱发电、米国度创作平台、潇湘书院、红袖添香、白熊阅读以及上文提到的冲呀等。但这些平台虽然与LOFTER、晋江等大平台相比,不存在“店大欺客”的现象,但也都有各自的死穴。
红袖添香创立于1998年,在拨号上网时代曾坐拥240万用户、最高日浏览量则达到5600万次。但随着被阅文“收编”,红袖风光不再。
爱发电、米国度为订阅制,但推广力度较差,尤其是爱发电几乎没有推广,只适合有读者积累的创作者。
白熊阅读在2018年LOFTER被爆出不公平条约时短暂走上C位,但也受阻于流量问题,当时有不少出走的创作者体验一圈后又回归LOFTER。
“同人创作虽然是一种为爱发电的行为,但并不代表创作者无欲无求。”Kuma告诉硬糖君,创作者在没有报酬的情况下不间断产出,除了因为热爱产生的驱动力,想获得“吹捧”更是一大动因。
同人文作者Nicole也对硬糖君表示,虽然是无偿产出,但是互动量高、评论转发多中国古代散文作品,是不少作者获得快感以及继续创作的动力,“如果从LOFTER转移到新平台,已经积累的读者就会流失,以前发篇文有100个人吹捧,现在就剩下30个人,那作者很可能慢慢弃坑。”
因不满LOFTER条款转战长佩文学的作者称,虽然上榜很容易,也经常被推荐,但从留言情况来看,长佩的日活量比LOFTER低不少,自己的创作热情也因为互动少而受到影响。
另外,上述平台多为文学创作平台,更适合写手。Kuma和Nicole等创作者都认为,作为综合性同人创作网站,LOFTER目前仍无可取代。
“LOFTER能崛起也算是天时地利人和。如果它不是个综合性社区,而仅仅是个文学网站中国古代散文作品,恐怕最终我们这些写手还是会回归微博。但因为它本身的轻博客属性,除了写手,还吸引了画手、剪刀手、Coser等其他二次元创作者。所有类别的创作者们聚在一起,才能在短时间形成强引力。”Kuma说。
硬糖君从这些创作者处了解到,如果LOFTER从善如流,那便皆大欢喜;如果LOFTER死不悔改,她们可能会回归微博这类大平台继续创作。至于AO3中国古代散文作品,无论被墙与否,因语言、创作及阅读习惯等原因,始终不是国内创作者的第一选择。
同人创作者不满的根源,在于平台想要推动商业化最伟大作品。这可真是无解了。别处推动商业化的阻力只是用户,同人圈居然创作者和用户一起反对,这生意还有啥搞头?这还算个生意吗?
囿于版权等客观因素,大众默认非商业化是同人创作的底色。虽然同人创作也凝聚了不少受众及关注,但留给平台商业化的空间相当逼仄。
回溯至1998年的桑桑学院时代。水木BBS上的动漫达人sunsun,为了寻找同好、分享资源创立动漫AGC网站——桑桑学院。随着用户增多最伟大作品,桑桑学院逐渐变成当时最大的动漫同人创作网站。那个“仙流”(仙道流川枫)“流花”(流川枫樱木花道)的时代,至今令人怀念。
但诞生了无数同神及神作、滋养了中国第一代腐女的桑桑学院,并没能在互联网浪潮中留下太深刻的印记。和多数“第一个做XXX”的产品一样,桑桑学院未经商业化便湮没在历史长河。
一晃二十年最伟大作品,互联网各行业的跑马圈地都基本完成了,同人平台和桑桑学院时代相比,似乎并未取得根本性进步。
一部分平台仍坚持“为爱发电”,绝不沾染商业化的“铜臭”,如AO3靠支持者“众筹”、志愿者义务维护;其余各平台则在此基础上,搞点小打小闹的订阅和广告。
LOFTER一直没放弃对于同人创作的商业化尝试。2018年,LOFTER推出打赏机制,遭遇创作者一致反对;2019年,LOFTER举办“有点才华”大会,并提出“才华计划”扶持创作者最伟大作品,可惜声量有限;2020年的“抢先看”,创作者不仅不买账还捉摸着出逃其他平台。
LOFTER的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是同人创作商业困境的直观体现。关于LOFTER难盈利,网易考虑壮士断腕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资本家”确实没义务为一部分人的小众爱好,持续为缺乏盈利能力的项目输血。这也不算公益不是?
但从同人创作者的角度,拒绝商业化也是一种自保。Kuma说,“没人和钱过不去,作品能卖个几十万、几百万,我当然也乐意。但同人创作本身就是在灰色地带游走的行为,为了一点点打赏惹上官司,不值得。”
为爱发电的同人创作,一旦涉及到商业利益及收入,原本可以含糊过关的版权等问题,就成为创作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虽然曾有学者撰文表示,“具有独创性内容的同人作品并不违反著作权法的基本宗旨,并具有商业化潜力”。可谁也不知道衡量标准与界限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会让这把剑落在自己身上。平台的商业化尝试,在创作者看来无异于“以吾血肉,饲养他人”。
据了解,不少二次元同人创作平台如今已经放弃推动同人创作商业化的尝试,转而将精力放在原创内容的商业化布局方面。
对于Kuma们来说,她们已经做好了迎接最坏结果的准备。如果国内各类同人社区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积压,她们也考虑费点功夫转战海外平台。
一个有需求、有供给、还能带动相关上下游产业(同人的传播作用已被广泛认可)的内容创作领域,究竟怎样才能走出自己的路?同人,或许真没法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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